7.3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7.3.1 原则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应按一定比例覆盖获证产品。
    采取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方式实施获证后监督的,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并确认从使用领域抽取的样品。
7.3.2 内容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按照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使用领域抽样后,由指定实验室实施的检测。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查: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实施细则的要求,由认证机构在使用领域对火灾报警产品实施的检查。
    认证机构应在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的内容、要求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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